依據《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規定,現就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公布、合格分數線、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等事項公告如下:
一、成績公布、查詢與核查
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于11月21日公布。應試人員可自11月21日上午8時通過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中國普法網(http://www.legalinfo.gov.cn)、司法部微信公眾號、中國普法微信公眾號或撥打西藏自治區司法廳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電話咨詢本人成績。成績通知單由本人自行登錄司法部網站下載打印。
應試人員對所公布的成績有異議,自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15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申請成績核查(書面申請應寫明申請人姓名、準考證號、考試所在考區、考點、考場,提供本人準考證復印件)。逾期申請,司法行政機關不再受理。
二、合格分數線
全國合格分數線為360分,我區合格分數線為280分(藏文試卷合格分數線為272分)。其它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合格分數線詳見司法部公告。
三、法律職業資格申請及證書頒發
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申請實行網上填報申請信息、現場提交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的工作方式。網上申請時間為2017年11月25日8時至12月5日24時,申請人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填寫法律職業資格申請信息完成網上申請程序;現場審核時間為2017年12月18日至29日,申請人(含軍隊系統成績合格申請人)到西藏自治區司法廳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拉薩市慈松塘中路8號)現場提交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證件原件;
2.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原件;
3.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網上報名上傳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彩色證件照4張;
4.符合放寬報名學歷條件、放寬合格分數線條件的申請人,需提供本人戶口簿原件(申請人報名時戶籍不在我區,因大學生畢業回原籍、軍隊復員轉業、婚姻關系、工作調動,戶口已遷入我區的,申請人需向西藏自治區司法廳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提交書面享受放寬政策申請。提交書面申請時間為2017年11月27至30日。);
5.司法行政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經審核符合授予條件的,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在規定期限內未提出申請的,視為自行放棄,司法行政機關不再受理。
普通高等學校2018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參加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取得畢業證書后及時與西藏自治區司法廳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取得聯系。
咨詢電話:0891-6285756 6285672
西藏自治區司法廳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