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2017年11月19日公告及山東省司法廳有關通知要求,現就日照市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公布、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成績公布、查詢與核查
司法部將于11月21日公布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應試人員可自11月21日上午8時,通過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中國普法網(http://www.legalinfo.gov.cn)、司法部微信公眾號和中國普法微信公眾號查詢本人成績,登錄司法部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成績通知單。
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自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15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我市司法局申請成績核查。書面申請應寫明申請人姓名、準考證號、考試所在考區、考點和考場,提供本人身份證及準考證復印件。根據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工作規則》,分數核查范圍包括試卷四和參加試卷一、試卷二、試卷三考試但無考試成績的試卷。考試成績經核查并已書面通知本人的、逾期申請的,不予受理。
二、法律職業資格申請及證書頒發
(一)網上申請階段
應試人員達到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線的,應于2017年11月25日8時至12月5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填寫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相關信息,自動生成《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完成網上申請程序。
普通高等學校2018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參加國家司法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申請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事宜的具體時間和辦法另行公告。
(二)現場審核階段
現場審核時間為2017年12月19日-21日,請申請者本人攜帶以下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審核:
(一)居民身份證原件;
(二)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原件;
持港、澳、臺地區或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書。
(三)網報同底版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證件照片4張;
申請材料原件經司法行政機關審驗后復印留存,原件退回申請人。
經司法部審核符合資格授予條件的,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證書領取事宜另行通知。在規定時間內未提出申請且無正當理由的,視為自行放棄,司法行政機關不再受理。
三、相關要求
1.申請人更改姓名、身份證件號碼、畢業證書信息等重要內容,須出具公安機關或證件管理部門證明函(或格式化證明);港澳臺及國外學歷學位,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中“畢業證書編號”統一填寫“教留服認編號”。
2.未通過教育部統一核驗的,必須提交由教育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
3.資格申請人必須到現場提交申請材料,不得交由他人代辦;申請人出國留學或確有其他特殊情況不能到現場的,可委托直系親屬辦理,須提交委托函、護照復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證件等證明材料,資格證書必須由本人領取。
四、聯系方式
地址:日照市北京路188號日照大廈622房間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
聯系電話:0633-8816322
日照市司法局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