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開發行
公開發行證券,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并依法報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核準;未經依法核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公開發行證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公開發行:
(1)向不特定對象發行證券的;
(2)向特定對象發行證券累計超過200人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發行行為。
2.非公開發行
非公開發行證券,不得采用廣告、公開勸誘和變相公開方式。
3.間接發行
發行人申請公開發行股票、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依法采取承銷方式的,或公開發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實行保薦制度的其他證券的,應聘請具有保薦資格的機構擔任保薦人。
【例題·單選題】為擴大生產規模,籌集公司發展所需資金,鄂神股份有限公司擬發行總值為1億元的股票。下列哪一說法符合《證券法》的規定?( )(2012-3-34)
A.根據需要可向特定對象公開發行股票
B.董事會決定后即可徑自發行
C.可采取溢價發行方式
D.不必將股票發行情況上報證券監管機構備案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證券發行。
未經依法核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公開發行證券,超過200人以上特定對象,也是公開發行,A錯誤。發行新股屬于增資行為,需要股東大會決議,B錯誤。股票不得折價發行,可以平價或溢價,C正確。公開發行股票,代銷、包銷期限屆滿,發行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股票發行情況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備案,而不是不必備案,D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