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申請實行網上填報申請信息、現場提交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的工作方式。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普通高等學校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生的法律職業資格申請事宜另行通知。
(一)申請人須于11月25日8時至12月5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填寫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相關信息(特別是務必準確填寫17或18位的畢業證編號)并預約現場審核的日期。完成網上申請程序后,攜帶需要提交的申請材料,按預約日期來現場審核。
(二)北京考區現場提交申請材料事宜安排:
1、日期及時間:
2016年12月20日下午至28日上午(周六日不辦公),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地點:
北京市政務服務中心(北京市豐臺區西三環南路1號,六里橋西南角)2層A區。
3、需要提交的申請材料:
(1)身份證件原件
二代居民身份證、港澳臺居民身份證
(2)畢業證書原件
申請人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不到自己的學歷學位信息的,須同時提交教育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
持港、澳、臺地區或國外高等院校學歷學位證書的,須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書原件。
(3)司法行政機關需要的其它證明材料。
(三)其它注意事項
1、申請人更改身份證件等重要信息的,須出具公安機關或證件管理部門證明或其他證明材料。
2、須由申請人本人前往現場辦理。 出國(境)留學未歸的申請人,網上完成申請后可委托直系親屬代為辦理。受托人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必須提交與申請人直系親屬關系的證明、授權委托書、申請人護照(照片頁、簽證頁)復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證原件。
3、戶籍在放寬報名條件地方,成績達到相應放寬合格分數線的,須到戶籍所在地司法行政機關申請。
4、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的,視為放棄申請法律職業資格,司法行政機關不再受理。
5、《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頒發領取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