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考生2016年司法考試提交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材料。
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應當在網上如實填寫《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本人應現場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三份。
(二)本人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三份。持港、澳、臺地區或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畢業證書的,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書及復印件三份。本人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上無法查詢的,還應提供高等教育學歷證書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三份(在杭學歷認證機構:浙江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聯系地址:杭州市華星路203號,聯系電話:0571-88008653)
(三)與本人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網上報名上傳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證件照片4張。
申請人報名照片電子文件遺失的,可在登錄本人網上成績查詢或資格申請界面后,右鍵保存本人照片后沖洗提交。不得提交與報名照片不符的其他照片。
(四)司法行政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復印件均使用標準A4紙復印,身份證件應正反面復印至同一張紙的同一面上。上述材料經司法行政機關審驗后,原件退回申請人。
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經審核符合授予條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在規定期限內未提出申請且無正當理由的,視為自行放棄,司法行政機關不再辦理。
如有不明事宜,可致電我局國家司法考試處咨詢。聯系電話:0571-85256541、85256543、85256512(其他工作時間),0571-85230907(12月19-23日申領工作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