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申請統一實行網上填報申請信息、現場提交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的工作方式。未在規定時間網上申請的,現場不予辦理審核。
(一)網上申請時間為2016年11月25日8時至12月5日24時,申請人應當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填寫法律職業資格申請信息完成網上申請程序。
(二)完成網上申請程序后,申請人應于2016年12月20—23日(8:30-12:00,13:00-16:30)到天津市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南開區復康路45號)辦理現場審核手續,并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2.網上報名時提供的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份。
持港、澳、臺地區或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書。
申請人的學歷證書信息無法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到的,須提交由教育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
★天津市司法局將免費為天津考區成績合格人員沖洗資格申請照片,申請人不必提交照片。
★提交的復印件需使用70g/㎡規格的白色A4復印紙(請勿折疊)
(三)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經審核符合授予條件的,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在規定期限內未提出申請且無正當理由的,視為自行放棄,司法行政機關不再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