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2016法律職業資格申請及證書頒發情況規定如下,請考生認真閱讀,在規定時間內填寫相關信息,進行現場資料提交。
應試人員達到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線的,應于2016年11月25日8時至12月5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填寫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相關信息,自動生成《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完成網上申請程序后,應于2016年12月16日至30日,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指定地點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報名時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符合放寬合格分數線條件的申請人完成網上申請程序后,應于12月16日至30日,到戶籍所在地市級司法行政機關指定地點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普通高等學校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參加國家司法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取得畢業證書后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提出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申請。具體時間和辦法另行公告。
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和臺灣地區居民在內地參加國家司法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指定地點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應當如實填寫《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本人應現場提交下列材料:
(一)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單;
(二)身份證件原件;
符合放寬報名學歷條件、放寬合格分數線條件的申請人,需提供本人戶口簿原件。
(三)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原件;
持港、澳、臺地區或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畢業證書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書。
(四)與本人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網上報名上傳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證件照片4張;
(五)司法行政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經司法行政機關審驗后復印留存,原件退回申請人。
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經審核符合授予條件的,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在規定期限內未提出申請且無正當理由的,視為自行放棄,司法行政機關不再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