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16年法律職業資格申請及證書頒發:
應試人員達到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線的,應于2016年11月25日8時至12月5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填寫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相關信息,自動生成《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網上申請信息填寫時,請務必核對戶籍地、畢業證書編號、畢業年月、畢業院校等重要信息準確無誤。完成網上申請程序后,應于2016年12月16日至30日,到報名地的州市司法局指定地點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在云南省異地報考,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成績達到全國合格分數線的法律專科(B證),以及法律專科以上學歷符合放寬合格分數線條件(C證)的申請人,完成網上申請程序后,應于12月16日至30日,到戶籍所在地市級司法行政機關指定地點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普通高等學校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參加國家司法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取得畢業證書后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指定地點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具體時間和辦法另行公告。
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應當如實填寫《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本人應現場提交下列材料:
(一)《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2份)(工作人員現場打印)
(二)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單及復印件。
(三)有效身份證件及復印件;符合放寬報名學歷條件、放寬合格分數線條件的申請人,須提供本人打印版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復印戶主首頁及本人信息頁)申請人的戶口簿內容有涂改校對或手寫的,應先換發新戶口簿或開具戶籍證明再現場確認。
(四)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五)與本人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網上報名時使用的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彩色證件照片4張;申請人請勿對照片自己裁剪,可帶到申請確認現場使用專用照片裁剪器規范裁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