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廳有關通知要求,現將本市領取2016年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領證人員
凡在本市參加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并已申請辦理法律職業資格現場審核,報經司法部審核授予的人員。(特別提示:在本市參加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的普通高等學校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生,申領法律職業資格時間另行通知)
二、領證時間、地點
領證時間:2017年3月20日至 3月23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領證地點:市南區山東路12號甲帝威國際大廈三樓東會議室
三、領證要求
1.按照司法部要求,為了對申領人負責,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必須由本人前來領取。
2.根據申請時發放的《法律職業資格申請受理單》的審批編號領取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每天限申領人數150人。(辦理時間:20日,審批編號1-150號;21日,審批編號151-300號;22日,審批編號301-450號;23日,審批編號450-600號)
3.申領人必須憑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和《法律職業資格申請受理單》現場簽字領取;領取證書后請仔細核對證書姓名、身份證號碼、照片等相關信息,如發現差錯請及時告知工作人員。
4.領取證書后,申領人按照《持證人須知》要求,按時到青島市司法局司法考試辦公室(山東路12號甲帝威國際大廈三樓306甲)進行年度登記備案或變更登記備案。
5.軍隊系統《證書》由軍隊相關管理部門另行通知發放。
咨詢電話:85912230
特此通知。
青島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