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福建省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通知,現就2016年12月在福州市申請法律職業資格人員領取《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證書領取時間和地點
1、時間:2016年3月20日——3月24日(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地點:福州市行政服務中心一層市司法局窗口(鼓樓區溫泉公園路69號,乘公交車22路、53路、121路、177路可到達)
二、領證需提交的材料
本人身份證原件及準考證號碼。
三、注意事項
1、根據司法部相關規定,2016年《法律職業資格證書》限本人親自領取,不能委托他人代領。若本人無法在上述期間前來領證,可另行預約時間。
2、部隊考生(即在軍網報名的成績合格人員)需到軍隊相關部門領取《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3、如有不詳之處,請咨詢福州市行政服務中心市司法局窗口(電話:0591-87278325)或福州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電話:0591-83319614)
福州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