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司法局關于參加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人員領取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公告
按照國家司法部、省司法廳的安排,參加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且在我市申請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考生,請于3月20—24日在我局定點領取《法律職業資格證》。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集中發放時間
2017年3月20日-24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二、發放地點
成都市法律服務中心5樓(成都市柿子巷11號)
三、領取要求
(一)按照司法部和司法廳要求,《法律職業資格證》必須由考生本人領取。
(二)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原件。
(三)個別考生確因特殊原因不能在集中發放時間領取的,我們將實行延時服務,仍在工作日的工作時間發放,要求同上。請不能在集中發放時間領取的考生領取時事先與司法考試處聯系。
四、聯系電話
成都市司法局司法考試工作處028-86262072、86266207
成都市司法局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