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領取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人員:
根據江西省司法廳有關通知精神,現就做好我市2016年國家司
法考試合格人員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頒發(fā)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領證時間為3月22日—3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未領證者,考試科不負保管責任;
二、領證地點:贛州市司法局國家司法考試科(贛州市政中心南樓0811房);
三、領證需提交《信息采集表》,采集表需填寫本科畢業(yè)證書編號、準考證號及司法考試四科成績等信息,請?zhí)崆安樵兦宄!缎畔⒉杉怼罚ㄒ姼郊┱堊孕邢螺d打印,由本人簽名上交后領證(一式三份);
四、必須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證領取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
五、B類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持有人在取得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后,其B類證書與A類證書享有同等效力,無須通過再次考試更換證書;如本人堅持再次參加考試并取得A類證書的,應將其原持有的B類證書繳回并注銷。已取得C類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的人員,如再次參加考試并取得B類或A類證書的,其原持有的C類證書應繳回并注銷;
六、尚未從事法律職業(yè)(法官、檢察官、律師)的證書持有人,應當在每年的第一季度內,由本人持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副本,到證書發(fā)放地司法局填寫《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持有人年度備案登記表》辦理年度備案,領證當年無需備案;
七、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免收工本費;
八、其他未盡事宜請咨詢贛州市國家司法考試科,電話:0797-8391431.
附件:國家司法考試合格人員信息采集表
贛州市司法局國家司法考試科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