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公告》和《湖北省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公告》,現就我市參加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的普通高等學校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生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事宜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數線
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全國合格分數線為360分,我省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合格分數線為315分。
二、申請范圍
經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本科批次錄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獨立學院的在校本科學生且2017年應屆畢業,參加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人員。
三、申請辦法
參加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的普通高等學校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生,應于2017年7月11日9時至17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填報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相關信息。
申請人可以選擇在居住地、戶籍地或工作地申領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考試成績達到放寬合格分數線的申請人,須選擇在本人戶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機關辦理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事宜。
申請人大學畢業后戶口已遷回原籍,且原籍為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規定辦理。
在內地就學的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申請人,自行選擇內地的地市司法行政機關辦理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事宜。
逾期申請的,司法行政機關不予受理。
四、申請材料
在我市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應于7月20日至25日,前往江漢路共建巷5號(市司法局五樓法律服務管理科),提交下列材料:
(一)居民身份證原件。
(二)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的申請人,要求享受放寬合格分數線政策的,需提交本人戶口簿原件。
(三)畢業證書原件。
本人畢業證書應當能夠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與就業指導中心網站查詢。
(四)與本人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網上報名上傳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證件照片4張。
(五)公安機關出具的未受刑事處罰證明和學校出具的品行良好證明。
(六)司法行政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材料原件審驗后退回。
經審核符合資格授予條件的申請人,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法律職業資格證書》領取事宜另行通知。
2017年6月20日